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俊宏 (12)


姓名:陳俊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9

【標題】
性侵少女鞭刑100下!他第5下痛哭求饒 醫生看完再鞭95
發稿時間:2018/12/13 16:27 實習記者鄭佩玟/綜合報導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13/1329847.htm

【內文】
                 印尼亞齊特區(Aceh)是印尼國內唯一遵循伊斯蘭律法(sharia law)的地方,至今仍保有公開鞭刑制度。12日當局即公開處刑2名性侵女童犯,2人必須在舞台上各被鞭刑100下,其中一名犯人在被鞭到第5下時,即痛得哇哇大哭要求暫停。不過當局還是不手軟,在醫生檢查過後,繼續未完成的95下。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這2名嫌犯都因犯下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在今(2018)年被捕,一名是性侵未成年的繼女,另一名是性侵鄰居女童,2人都被判處鞭刑100下加上5年徒刑,是當地最嚴重的極刑之一。昨(12)日2人被公開處以鞭刑,吸引了上百名民眾的圍觀。

                 其中一名犯人咬牙安靜地接受了100下鞭打,被打得皮開肉綻,隱約可以看見鮮血從他白色的衣服滲透出來。但另一名犯人在被打到第5下時就痛得直喊受不了,頻頻向行刑人哭訴求饒,執法人員便暫停鞭刑,並請醫師檢視傷勢。但醫生檢查確認後,認為他還能承受剩下的95鞭,因此執法人員仍繼續鞭打,直到完成100下的刑罰。

                 當地檢察官伊森瓦第(Isnawati)表示,如果醫生說犯人已承受不住認定有死亡風險,他們也只會延後進行鞭刑不會取消。一名觀禮的婦人在受訪時則表示,她認為公開處刑會帶來正面影響,有嚇阻犯罪的作用。

                  據了解,亞齊省的公開鞭刑在近幾年引發外界爭議,人權團體不斷抨擊,呼籲當地政府能廢除這種殘酷的公開鞭刑,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去年也曾敦促亞齊省廢除公開鞭刑。對此亞齊當局表示,未來將改在監獄內進行鞭打,但是有些地方政府還是會維持公開處刑。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7: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2: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4: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6:
    政府應依兩公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心得評論】
                 在亞齊,這種嚴酷的懲罰是常見的,依據伊斯蘭律法,會遭到這種處罰的原因包括賭博、飲酒、通姦以及與配偶之外的人在公眾場合表現親密等。公開鞭刑既是一種肉體懲罰也是一種精神懲罰,這種行為被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應該定義為一種酷刑,但在一些遵守伊斯蘭法律的國家,對罪犯使用鞭刑卻非常普遍。

                 在台灣,民眾曾提案新增鞭刑刑罰,法務部說:「兩公約」禁止酷刑、虐待式刑罰,鞭刑只剩新加坡與伊斯蘭教等十六個國家採行,籲國人三思,治安要好不一定要用鞭刑。歐、美、日等法治健全、進步的國家,都未採用,因現代法治觀念認為處罰不應建立在對身體侵犯上,若一個人嚴重違法社會秩序,國家多採隔離或罰金的方式為之即可。

                 解決問題有很多面向,一個制度的倡議及是否新增懲罰手段,應召開公聽會廣泛蒐集意見,網友有這個意見與聲音,恐是對現行法律懲處有不滿,認為量刑過輕,判決無法達到警惕效果。我認為司法院應該要好好檢討,兩公約一直是大家所爭議的論點,其法律內容在各國的風俗民情環境下都適用嗎?鞭刑的可行性及其嚇阻犯罪的效果是否有幫助,需要謹慎的評估,但是否引進就要看司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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