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曲芷嫻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0
【標題】勞動事件法三讀 勞部:盼儘速實施
【出處】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11090257.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9日電)勞動事件法今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團也給予肯定,讓勞工在勞資爭議上,更接近司法正義。勞動部表示,未來也將配合司法院訂定相關子法,讓勞動事件法儘速上路。
勞動事件法今天三讀通過,內容包含勞工可就近在工作地法院提請訴訟、舉證責任由雇主負責等。
對此,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受訪表示,感謝立法院不分朝野對於勞動事件法的支持,讓勞工未來在提起訴訟上,會更迅速便利,勞動部將會配合司法院訂定相關子法讓勞動事件法儘快上路。
王厚偉也指出,未來勞工在權益受損時,透過法院尋求救濟,將可獲得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的處理與解決。
長期關注勞動事件法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受訪表示,勞動事件法通過是勞動司法人權的一項指標性突破,對於勞工未來在遭遇勞資爭議時,更有機會接近司法正義。
孫友聯指出,過去弱勢勞工遇到勞資爭議時,除了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地方政府申請調解之外,還會面臨費時費力的訴訟障礙,但勞動事件法讓勞工可以迅速及妥適的處理爭議。
孫友聯表示,這只是勞動司法人權正義的起點,未來將會繼續監督相關子法的制定,讓勞工的司法人權獲得充分保障。(編輯:陳怡璇)1071109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 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相關法規條文】
《勞動事件法》
《勞動基準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心得評論】
台灣的勞工終於受到保障了。
號稱是最有感的司法改革應該也是不誇大的。這次立法院通過的條文,主要包含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勞工可以在勞務提供地的法院起訴、減輕勞工繳納費用負擔、舉證責任。大部分的勞工在面臨訴訟時會處於弱勢的角色,不利己又曠日廢時的訴訟過程很容讓勞工選擇悶不吭聲,把事情隱瞞起來。
根據勞動部統計,每年約有300件至450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申訴案件,內容包含職場性騷擾、性侵害和性別歧視,這些案件將來都有可能會進入勞動訴訟程序中。這項法公布後受惠的勞工在往後碰到問題的時候都有法的保障。在未來,不僅有更專業的審理平台,處理的事件範圍更加廣泛,在訴訟費的部分也得以申請救濟,訴訟程序的加速才能真正建立起保障勞工權益的網。雖然之後還需要各機關適應與協調,建立更完善的規則,但相信這項法律三讀通過後,能為許多勞工解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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