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政一B 蘇鉦淳(11)

姓名:蘇鉦淳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2
標題:川普把放孟晚舟當與陸談判一部分?庫德洛:不能保證
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13/3527848?from=udn_ch2cate7225sub6813_pulldownmenu
發稿時間:2018-12-9 23:15
內文:
白宮經濟顧問庫德洛(Larry Kudlow)9日接受「福斯周日新聞」(Fox News Sunday)訪問時表示,他不能保證美國總統川普不會把釋放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來作為與中國貿易協議的一部分。
當被問到釋放華為高管是否可能成為與中國達成重大協議一部分時,庫德洛說:「我無法保證任何事。這對貿易有何影響,我不能坐在這並完全確定」。
庫德洛並表示,目前孟晚舟的被捕跟中國長達數月的貿易戰似乎處在「不同管道」。「這是司法部與國安單位的執法問題。我不知道結果怎麼樣」,但承認這兩個問題可能混在一起。
他還說:「我無法預測這件事的未來,但它們是不同的管道,我想它們會被這樣看待很長一段時間。」

相關憲法條文: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與遷徙之自由。
心得:
中美貿易戰越演越烈,甚至直接拿企業大人物直接開刀了,接下來的八年十年,是否會有越來越多人受害呢?
以違反伊朗經濟制裁絕對只是個藉口罷了,但美加這樣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孟晚舟的人權,原來國家利益與糾紛大於人權嗎?
這次事件很有可能會變成導火線,中國持續關閉美國企業代工工廠、美國持續以不同理由逮捕中國企業家,未來的情勢又會變成如何呢?只希望趕快結束這種對世界有害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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