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 星期三
政一B 蘇柏淮(11)
姓名:蘇柏淮
學號:07114210
班級:政一B
【標題】
外勞宿舍如鴿子籠?監委調查:90人宿舍擠133人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33252
【內文】〔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近來多起外籍移工宿舍大火案件,造成外籍移工客死異鄉悲劇,監委王幼玲、王美玉不預警進行13處(含漁船一處)移工宿舍查察,發現沒有一家完全合於規定,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王幼玲、王美玉調查報告,糾正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並請行政院督促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外籍移工人數到10月底人數已突破70萬人,而於就業服務法修正後,外籍移工在台居留時間最長可達12至14年,但部分廠住合一的移工宿舍髒亂不堪,竟有只能居住90人的宿舍擠了133人,移工居住空間窄小如鴿子籠。
王幼玲及王美玉指出,,勞動部曾要求雇主檢附提供宿舍合法性證明,惟因無具備認定能力而刪除該規定;然刪除該規定後,卻未建立與消防、建管單位相互通報勾稽的資訊平台,未增強訪查員有關消防、建管的知能,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未曾主動將疑似不符合規定的移工住宿轉請權責單位進一步稽查;亦未對廠住合一的移工宿舍進行風險管理。
監委說,自勞動部97年底修法刪除雇主應主動提供證明外籍移工住宿建物合法性必要文件,將建築及消防安全回歸主管法規辦理後迄今近10年,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於業管權責上各自為政,不僅未曾對提供外籍移工住宿專案檢查,也沒將結果通知勞政主管機關,外籍移工住宿長期處於三不管地帶。
監委也表示,勞動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外籍移工業務訪查員人力,18年來僅檢討過3次,雖至107年6月決議增補至336人,惟訪查量能仍遠不及外籍勞工在台人數成長增加的業務;且未依各縣市需求配置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人員。
王幼玲及王美玉說,依勞動部統計,我國產業外籍移工在台住宿逾9成為雇主提供,並有超過5成向外籍移工收取膳宿費,雇主本即應提供適宜安全之居住環境。但是相關主管機關怠於嚴格執法,弱化雇主照顧勞工的法定責任,一再給予限期改善,法律要求流於形式,勞動部應持續檢討強化雇主聘僱管理外籍移工的生活照顧責任。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評論】
盡管台灣在亞洲眾多國家中是數一數二民主、保障人權的,但每天仍有無數的人民基本權利被侵害,而外籍勞工更是如此,其情況甚至嚴重到危害到他們的生命。由這次新聞事件可發現外勞的人權極度不受重視,外勞宿舍相關法案設立的不夠周全,長期下來也沒有人關注,18年來相關單位竟然也只檢討過3次,因此間接導致了近來外勞宿舍大火案件的發生。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保障了人民的平等權,而實質上我們卻對於外勞議題多有疏忽,此並非依循憲法條文宗旨,也並非一個民主國該有的表現。若我們不處理這項問題,不只違憲法所不容,更會影響到各國移工來台的意願,進而影響台灣發展。總而言之,藉由這些悲劇我們應該要盡快處理相關規定,保護外勞的基本權利,落實基本人權的保障,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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