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梁俊浩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71
【標題】黃背心怒火熾烈 法政府決定2019不漲燃油稅
【內文】法國「黃背心」運動反對調漲燃油稅抗議不歇,政府宣布暫緩調漲6個月後,「黃背心」仍號召發動第4波抗議。總統府艾里賽宮今晚表示,將取消2019年的調漲措施。
法國政府原訂2019年元旦起調漲汽油稅及柴油稅,引發民怨,群眾自發上街抗議,以螢光黃背心為識別,稱為「黃背心」運動,於11月17日、11月24日、12月1日連續號召全國串聯抗議及封路,暴力事件夾雜其中。
不同媒體民調顯示,「黃背心」連續3個週末抗議,行動漸趨暴力,卻仍有約7成民意支持,總理菲力普(Edouard Philippe)終於在4日宣布暫緩調漲燃油稅6個月,爭取討論空間。
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自去年5月就任以來,一向堅守改革立場。但即使政府罕見地向抗議群眾讓步,「黃背心」仍不滿意,號召於8日發動第4波抗議,當局發現少數人在社群網站煽動暴力,號稱要攜帶武器,擔心活動再度失控。
費加洛報(Le Figaro)今晚引述艾里賽宮(Elysee)的消息報導,政府將取消調漲2019年的燃油稅;生態部長戴扈傑(Francois de Rugy)晚間接受BFMTV電視台訪問時說,他與馬克宏通過電話,證實這項消息。
戴扈傑說,馬克宏在電話中告訴他,部分群眾認為宣布暫緩調漲是個騙局,以為暫緩意味6個月後仍會調漲,現在沒有騙局的問題了。
法國新聞電台(Franceinfo)也報導,艾里賽宮決定取消於2019年調漲燃油稅,不是暫緩或延期。
費加洛報引述艾里賽宮消息來源表示,馬克宏與菲力普一致希望取消原本寫在2019年財政法案中預定要調漲的碳稅,未來數月內的公民及國會辯論,應可讓大家找到解決方式和財源,因應能源過渡期的轉變,這些解決方式要能保住人民的購買力。
「黃背心」運動的怨氣,一部分是以燃油稅調漲措施為導火線,一部分也來自群眾看到政府取消「富人稅」(ISF)、卻對一般民眾加稅的不平,有輿論及政治人物近日提到恢復徵收「富人稅」的可能性。
但迴聲報(Les Echos)報導,馬克宏今天在內閣會議中表示,他反對恢復「富人稅」,且政府不會解除執政一年8個月以來完成的措施。(編輯:施燕飛)1071206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4 條 (集會結社自由)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6 條 (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19 條 (納稅義務)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心得評論:
遊行集會本質乃人民有權表達自我意見和對公共政策之參與,是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亦是人性尊嚴的展現。釋字445號出指「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安全。」
然而在釋字445號中指出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23條之規定。
集會遊行中四種人:訴求者、被訴求者、一般民眾和執法人員之互動。這四種人的權利和義務:訴求者有和平集會遊行的自由,應得到適當處所及受到安全保障,但應遵守和平合法進行;被訴求者應受安全保障及適度回應被訴求者;一般大眾應受安全保障及忍受相對交通不便和安寧侵擾;警察須預防危害及現場秩序控管與事件處理,亦應相對忍受可能侵擾及預防身體危險。
因為在遊行集會中,群眾情緒容易升高,或會做出非理性行為,其帶來的危害不但難以預測,更可能為整個社會造成負擔,故此合理的法規可以使群眾在安全上受到保障,使一般大眾生活受到最小影響,使執法者有效維持治安,使社會成本最小付出,可達最大效果。
執法人員(警察)在集會中的角色是預防式的,主要避免訴求者與被訴求者之衝突。以追懲制則可令執法者更方便行動,但同時可能造成訴求者、被訴求者、一般民眾之身體、自由、財產受損。
遊行集會本質乃人民有權表達自我意見和對公共政策之參與,是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亦是人性尊嚴的展現。釋字445號出指「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安全。」
然而在釋字445號中指出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23條之規定。
集會遊行中四種人:訴求者、被訴求者、一般民眾和執法人員之互動。這四種人的權利和義務:訴求者有和平集會遊行的自由,應得到適當處所及受到安全保障,但應遵守和平合法進行;被訴求者應受安全保障及適度回應被訴求者;一般大眾應受安全保障及忍受相對交通不便和安寧侵擾;警察須預防危害及現場秩序控管與事件處理,亦應相對忍受可能侵擾及預防身體危險。
因為在遊行集會中,群眾情緒容易升高,或會做出非理性行為,其帶來的危害不但難以預測,更可能為整個社會造成負擔,故此合理的法規可以使群眾在安全上受到保障,使一般大眾生活受到最小影響,使執法者有效維持治安,使社會成本最小付出,可達最大效果。
執法人員(警察)在集會中的角色是預防式的,主要避免訴求者與被訴求者之衝突。以追懲制則可令執法者更方便行動,但同時可能造成訴求者、被訴求者、一般民眾之身體、自由、財產受損。
集會自由既然是表現自由的一環,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在人權體系中具有優越地位。集會遊行權的保障,除消極免於國家干預外,國家甚至有積極促成集會順利進行的義務。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思維,應朝「保障」而非「管制」的方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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