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古馨怡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4
【題目】
法國「黃背心」示威再升級! 已有1723人被捕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國民眾抗議燃料稅調漲,發起「黃背心」運動示威,由於群眾已失控,法國政府日前宣布撤銷調漲計畫,不過,示威並未降溫,根據法國內政部統計,法國時間8日仍有13.6萬人上街抗議,目前已有1723人被逮捕。
綜合外媒報導,法國「黃背心」示威連續第4個週末進行,法國內政部統計,法國全國共有1723人被捕、1220人遭拘留;共有135人受傷,其中巴黎抗爭最為激進,有71人受傷,在波爾多的抗議中,傳出有示威者因撿拾被扔出的手榴彈,結果右手掌整個被炸掉,畫面相當血腥。
為了平息群眾怒火,法國總統馬克宏將在當地時間10日晚間8點(台灣時間11日凌晨3點)向全國發表演說,這將是馬克宏首度打破沉默公開發言。另外,馬克宏也將在10日會見工會代表、雇主組織代表和地方民選官員代表。
法國總理菲力普(Edouard Philippe)則表示會「恢復全國團結」,與和平示威者的對話「一定要繼續」。
2018-12-10 07:46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表現自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4 條 (集會結社自由)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7 條 (參政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9 條 (納稅義務)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相關法律條文】
集會遊行法
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得指定糾察員協助維持秩序。 前項糾察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得指定糾察員協助維持秩序。 前項糾察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 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集會、遊行時,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侮辱、誹謗公署、依法執 行職務之公務員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依本法所處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心得評論】
黃背心事件持續延燒,法國政府應更積極保持溝通,並反對暴力鎮壓,越是使用暴力民眾越會激烈反抗,唯有一方先冷靜下來,且給予善意溝通協調,另一方也會越趨冷靜。在抗爭最重要的是,明確的告訴政府想法,且保持理性,如果失去理性,不僅無法協商解決方案,在外界看來,也只會為更無理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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