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政延A 劉威億(4)

班級:政延A
姓名:劉威億
學號:03114173

標題:中壢逆倫血案 兒子斬首母親還把頭從12樓丟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29856

內文:
桃園市中壢區今晚發生兒子砍死媽媽命案,梁姓男子和母親激烈爭吵竟然施毒手砍下媽媽的頭,還往樓下丟,駭人聽聞,警方趕到現場時梁拒絕開門,於是連絡消防局支援花了近1小時破門而入,當場逮捕他。梁在屋裡情緒極度不穩,警方完成初步蒐證後隨即安排他就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也到命案現場,但是梁至深夜仍無法應訊,檢警將等他情緒穩定後再了解殺母親的原因。
警方初步研判梁(33歲,有詐欺、恐嚇前科)和母親在客廳發生口角,難耐母親責罵,情緒激動,憤而到廚房拿菜刀,到客廳時母親已躲入臥室,梁追進去一手按住母親頭再往桌上壓,盛怒下用菜刀猛砍母親頸部一直到
頭頸分離,接著還把頭往1樓丟而且一直大叫,社區不少人都聽到母子吵架和梁的大叫聲。
警方調查梁母是榮民遺眷,她和小兒子住,大兒子長期住療養院,家中經濟小康。小兒子沒精神方面就醫資料,也不是警方列管的治安顧慮人口,警方查訪鄰居後了解凶嫌偶爾會飲酒,酒後會比較大聲,並無其他特殊傾向,行凶前是否有吸食毒品,要進一步檢驗。
中壢警分局自強派出所晚間約7點接到報案電話,指出陸光六街某民宅10多樓層高的位置傳出男女激烈吵架聲,突然1顆頭顱掉到E棟一樓中庭走道,嚇壞整個社區和附近住家。
警方趕到現場循聲追到12樓,只聽男子仍在瘋狂喊叫並朝樓下丟家具,警方查出屋裡住的是33歲梁姓男子,斷頭死者是梁的母親,員警要梁開門梁不理,警方於是請來消防局支援破門,破壞大門後進屋制伏梁姓男子。
里長和鄰居表示, 梁母已經74歲,和社區互動很好,平時都會下樓聊天,但是很少看見二兒子,最近也沒聽梁母提到和兒子有不愉快的地方,今晚傳出兩人激烈吵架聲,突然聽到慘叫,沒多久有「東西」從屋裡丟出來掉到1樓,社區在樓下活動的人上前仔細看,驚覺是人頭,嚇得趕緊要保全報警。

相關憲法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一條(自由平等):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五條:任何人不容以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悔辱之待遇或處罰

心得:
世界人權宣言保障人人享有生命,自由跟人身安全,并保障任何人不容以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悔辱之待遇或處罰。但現今社會已經變質,有太多的弒弒母,隨機殺人的事件發現,究竟是社會問題還是憲法已經不足以保障人民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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