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政一B 吳仲喆(4)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7
【姓名】:吳仲喆
【標題】: 露宿街頭也不行!匈牙利憲法將街友當成罪犯
【出處】: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423972
【內文】: 匈牙利憲法新條文規定,露宿街頭屬犯罪行為,目的是為了禁止習慣性居住在公共場合的行為。此法15日生效,其授予警察權力可將街友從街頭趕走並扣留他們的財物。

根據匈牙利憲法第22條修正案,街友若拒絕去收容所,將被迫從事公眾服務計畫,他們也可繳罰款避免勞役,再付不出罰款就坐牢。

匈牙利社會事務部長菲勒普(Attila Fulop13日表示,這項法律是為了整體社會利益而定,而且體制內有夠多地方關照街友。

然而批評者認為,這項法律是匈牙利右派總理奧班(Viktor Orban)鎮壓國內最弱勢民眾的最新一次行動。

匈牙利國會最初在6月通過該法,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特別報告員蕾拉妮‧法爾哈(Leilani Farha))認為,這項法律讓人擔心無家可歸者恐面臨殘忍、非人道或惡化待遇,她稱匈牙利政府把街友當成罪犯一樣對待。

法爾哈表示,匈牙利緊急收容所空間不足以容納國內粗估逾1萬人的流浪族群。但匈牙利政府表示,目前國內有1.9萬個收容所,今年政府將提供91億匈牙利幣(約台幣10.1億元)協助有需要者。

根據與無家可歸者合作的非政府組織,部分無家可歸者表示,比起國內收容所,他們更喜歡睡在街頭,因為收容所過於擁擠、缺乏有品質的服務,而且還有難以抵達。

該組織員工表示,這項法律將無家可歸定罪,也低估他們與其客戶建立信任與長期協助解決問題的能力。該組織將被迫實施政府政策讓流浪者不要待在街頭。

這並非匈牙利政府首次利用法律鎮壓流浪人口。匈牙利政府2013年首次將露宿街頭視為犯罪,警方若發現可罰款。
【相關憲法條文】
7: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5: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街友的問題不只是匈牙利,世界各國的政府皆為其所苦,科技化的帶到來,對人力的需求日益降低,也直接導致了失業率上升,匈牙利政府的作法,不僅無法解決社會問題,此政策對人權的危害更是違反了比例原則,不管是我國還是他國都應該將重點聚焦在降低失業率及提供就業機會上,即使短期內無法解決問題,也不應剝奪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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