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延A 劉威億(2)
班級:政延A
學號:03114173
【標題】:設計師暢飲清酒後酒駕上路 撞死台大研究生再擦撞二騎士
【出處】聯合報
【內文】林姓設計師昨晚與廠商聚餐,席間喝了無數清酒,仍開車上路,結果在新北市新北大道與泰林路口先撞擊就讀台大研究所的林姓騎士,隨後又擦撞在路口等紅燈的張姓與潘姓騎士;林姓騎士因顱內出血,送醫後稍早宣告傷重不治,另外二名騎士均是手腳擦挫傷,林姓設計師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毫克。
新北市警林口分局指出,昨天晚間1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泰山區新北大道五段與泰林路一段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調查, 發現肇事者是林姓設計師(44歲),身上滿身酒氣,林開車行經台1高架道路下泰林路匝道後,違規左轉泰林路一段往新莊方向,結果撞上騎車直行的林姓騎士(23歲)。
林姓設計師撞上林姓騎士後,失控再與正在路口停等紅燈的二輛機車碰撞,造成張姓、潘姓騎士(均21歲)左腳及左手擦挫傷;肇事者林姓設計師本人毫髮無傷,但首先被衝撞的林姓騎士因顱內出血,送到板橋區亞東醫院加護病房救治後,因傷重在下午2時許宣告不治。
林姓騎士的家屬表示,昨晚他先載送女友回新北市泰山區,沒想到在回台北市的路上飛來橫禍,讓家屬異常哀慟。
警方調查,被撞擊的三名騎士酒測值均為零,肇事者林姓設計師酒測值為每公升0.7毫克;偵訊時,他承認喝酒,表示昨晚與公司廠商聚餐,喝了無數清酒,已經記不得喝了多少,但認為自己還可以開車回家,沒想到會發生車禍。但警方指出,林開著母親的車,說要回三重,卻開到泰山,明顯已不能安全駕駛。
警方偵訊後,中午先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將林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將林依10萬元交保離去;下午在林姓騎士過世後,警方正製作相驗筆錄,將再報請檢察官相驗,並由檢察官決定是否依過失致死罪更改強制處分。
林姓騎士家屬聽到肇事者已交保回家,相當不滿,認為應該重懲,將他押起來。
【相關憲法條文】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憲法當中的22條是認為只要不妨害社會秩序的公共利益者,都可以受到憲法的保障。但目前林姓已經
危害了公共利益者。酒駕原本就是不對的行為,社會上因為酒駕而喪失性命的人不計其數,我認為
對於酒駕的人士必須嚴懲,以保障人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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