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

政一B 簡立晴(2)

 姓名:簡立晴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7


【標題】紐西蘭海關查手機 旅客不給密碼最重罰10萬元
【出處】聯合報
【內文】澳洲國家廣播電台報導,入境紐西蘭的旅客若在強制搜查時,拒絕提供密碼替手機等數位裝置解鎖,恐遭起訴和最高5000紐元(約台幣10.17萬元)的罰款,邊境官員說這可能是全球首例。
依據本周(1日)起實施的新法《2018年關稅法》,紐國官員將能要求旅客解鎖任何電子裝置供搜查。

紐國政府發布聲明表示:「旅遊大眾在邊境不會注意到太大的不一樣。」但紐國海關發言人布朗承認此一政策踏進新領域,他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說:「我們不知道有其他任何國家立法,碰上有人不願意提供密碼時要開罰。」

布朗解釋,海關官員「有合理原因懷疑時」可搜查任何裝置,他們會搜查開啟飛航模式的手機,不包括儲存雲端的資料。官員也將能扣留或沒收拒絕受檢旅客的手機。

紐西蘭公民自由委員會描述新法「嚴重侵害裝置擁有人以及其溝通對象的個人隱私」。

該委員會主席畢格發表聲明批評:「現代智慧手機有大量高敏感個資,包括電子郵件、信件、醫療紀錄、個人照和非常私密的照片。這條法律其實是在沒有正當理由或上訴機會的狀況下,給予海關取得和強制解鎖民眾智慧手機的權力。」

在紐西蘭和澳洲在內的許多國家,海關官員已能像查驗行李般的檢查數位裝置,並在懷疑內含犯罪活動證據時,沒入該裝置做進一步鑑識。

但以前的法律沒有要求旅客打開裝置受檢,不論是輸入密碼或者使用指紋或臉部掃瞄等生物辨識系統。
    

【相關憲法條文】
12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12  任何個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訊不容無理侵犯,其榮譽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為防止此種侵犯或侵害有權受法律保護。


心得評論:
紐西蘭在近日發布了這項法令引發了軒然大波
最初海關的要求是可以自由查看旅客電子產品內資訊,不過最後官員表示,需有「正當理由」才可,且雲端裝置及社交媒體帳戶不可查看
紐西蘭公民自由委員會表示若是有心人要躲避海關檢查,只需要付罰款,或是將資料備份至雲端,然後清除密碼即可。最後侵害的,反而是一般旅客的權益。

現代智慧型手機多包含高敏感的個人隱私,在這類電子產品中,我們所存有的隱私權限,的確值得大眾探討。

我們能保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到何種程度?國家政府能要求我們交出自己的私人訊息嗎?

有時候生活中某些時刻,譬如學校註冊入學,我們需要交出自己的身分證字號、住址……這些我們平時不向他人輕易透漏的個人訊息。但我們對此鮮少覺得不妥。

但如今,若是出趟國,我們必須面臨海關要求查看我們電子產品裡的信息,這可能包含我們的簡訊、照片,那麼這項法律或許是保障了國家安全,但也不可避免的侵害了我們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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