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政一B 黃湲 (3)


姓名:黃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9

標題:首批白色恐怖補償卷宗 人權館開放受理民眾申閱


內文:
國家人權博物館8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即日起開放一般民眾申請閱覽白色恐怖第一批補償卷宗,讓外界對於這段傷痛歷史有更多了解。
人權館指出,2014年,行政院協調文化部與國防部,將該批補償卷宗交由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人權館前身)規劃後續的卷宗開放與應用,並陸續開放補償基金會卷宗判決書文字檔計479筆供民眾查詢及申請應用;2016年起則提供受難者及其家屬申請閱覽補償卷宗。
2017年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實行;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成為學者專家與政治受難者及家屬最期盼的工作;為能儘快將補償檔案供外界閱覽,今年初,人權館經多次徵詢政治受難者、學者專家與相關部會意見後,在考量現行法令規範下,研議開放一般民眾進行補償卷宗目錄查詢後,可至人權館申請卷宗閱覽。
因應「補償卷宗」涉及個人資訊等內容,現階段檔案開放閱覽採部分遮掩個資方式提供,第一階段優先以「遭擊斃或被判死刑」及「本人或親友曾接受人權館口訪」的受裁判者卷宗為主,人權館將「本人或親友曾接受本館口訪」的受裁判者卷宗列為優先開放,則是希望使用者在閱覽補償卷宗的同時,能交互比對該位受裁判者的口述歷史,讓補償卷宗與口述歷史能夠進行對話,使卷宗運用更具意義。(「認識白色恐怖」/「補償基金會卷宗開放應用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nhrm.gov.tw/

相關憲法條文: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2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14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法規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3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5 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9 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10 人人於其權利與義務受判定時及被刑事控告時,有權享受獨立無私之法庭之絕對平等不偏且公開之聽審。
19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20 1)人人有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 2)不得強迫任何人加入協會。

心得:
  台灣轉型正義的議題一直是大家不斷在爭論的問題,轉型正義本身是一件正確的事情,但是在台灣常常因為各種不同的問題漸漸被汙名化,甚至被貼上政黨鬥爭工具的標籤,讓一般大眾漸漸不討論這個話題。
  我認為白色恐怖補償卷宗開放受理民眾申閱能夠用更多透明化又有根據的資料讓一般民眾了解白色恐怖更深入問題,在當時其實有許多人受到人權上的侵犯,可是到近年才真正被提出來檢討並實際著手進行處理,所以我們更應該藉此了解轉型正義的意義和其必要性,因為有更多的公開資料才能讓大眾一同餐與並監督轉型正義的進行,也就不會產生更多誤會,或是淪為有心人士操作的工具。
  在政治系的多項課程裡面都有要帶我們去參訪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我們也可以藉此申閱相關文獻資料,相信不僅可以帶給我新的想法與感受,更能了解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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