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諸井未來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81
【標題】東奧正名公投成案
紀政籲年輕族群投票支持
發稿時間: 2018/10/09 18:04
出處: 中央通訊社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10090314.aspx
【內文】(中央社記者李晉緯台北9日電)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通過東奧正名公投案,該案發起人之一的紀政告訴中央社記者,她要呼籲年輕朋友站出來投票,助此案順利過關,讓選手能以台灣之名參加東京奧運。
中選會8日公布,由紀政領銜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查對結果,該案連署份數51萬5959份,符合規定份數42萬9395份,超過28萬1745份成案門檻。
在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後,東奧正名公投案確定成案。對此紀政表示,這次收到的連署書是這一大段時間志工在街頭向人遊說,「一步一腳印獲得的認同」,她相當感謝志工的辛勞。
紀政說,她很高興東奧正名公投成案,但距11月24日的正式投票日,只剩下40幾天的日子,大家必須用全部的精神衝刺,希望能達到500萬票的目標。
紀政特別提到,能參與正名公投的有兩個族群,其一是年滿20歲,可以參加九合一選舉的民眾,另一個則是年滿18歲,可以參與公投投票的年輕朋友,而她要特別呼籲,希望年輕人出來投票支持,讓選手以台灣名義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的理想能夠實現。
另外,體育署國際組組長許秀玲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投的每個階段,體育署都瞭解,立場也不會因為案子走到不同階段而有改變,不論過程、結果如何,體育署都會尊重主管機關的決議。(編輯:唐聲揚)1071009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相關法律條文】
【心得評論】
怎麽寫的問題是臺灣人都應該考慮的事。我覺得台灣年輕人需要考慮這個問題。因爲奧林匹克是我們作爲國民應該參的事情。但有一個問題,就是可以參與奧林匹克的人沒有投標權,他們的意見怎麽反映?
在英國年輕人的意見不太反映的事。EU離脫的國民投標結果,18~24歲的投票中74%指示殘留,可是45歲以上人75%指示離脫,而且65歲以上人83%指示離脫,這樣子。
我感到各國也有年輕人的意見的反映很困難的情形(但去選舉的人很少)
一人一票是平等的投票權,但我認爲新的方法也重要,比如使用每世代的比率意見反映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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