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政一B 陳冠妏(3)

姓名:陳冠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8

【標題】母弟燒炭亡!16歲孩「半工半讀」獨扛家計 夢想當烘培師脫貧
【出處】東森新聞
【發稿時間】2018-10-11 10:00

【內文】
桃園平鎮區發生一起2死命案,一名王姓女子疾病纏身又失業,且家中經濟出現困頓,便帶著2孩走上絕路,9日在家中燒炭輕生,最後僅長子救回一命,讓親友悲痛不捨。而一間扛起家計的長子僅僅16歲,在糕餅店半工半讀,盼有朝一日成為烘培師,幫助家裡脫貧,無奈造化弄人,媽媽與弟弟離世,只剩他獨活,不少善心人士雪中送炭,透過當地里長協助,盼能陪過孩子渡過這道難關。

據瞭解,王母疾病纏身多年,曾去檳榔攤工作,後因精神狀況不佳便沒去上班,僅有時外出打工賺外快,加上獨自照顧2孩,疑似身心俱疲,不堪經濟壓力,壓得自己喘不出息,日前便向2孩子提議共赴黃泉,最後在家中燒炭輕生,王母與么兒喪命,大兒子則幸運躲過死神召喚,留住一條寶貴性命。

而小小年紀的大兒子是家中的經濟支柱,高二的他就讀夜校,早上一家糕餅店半工半讀,月賺約2萬元微薄薪水養家,盼早日學得一技之長成為烘培師,改善家裡生活狀況,無奈如今要獨自處理2親人後事,讓親友鄰居相當不捨。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5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155條(社會保險與救助之實施)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相關法律條文】
社會救助法第二章、第六章

【心得評論】
社會案件中,這類新聞層出不窮,新聞中,媽媽因身體上的疾病和無力負擔家中經濟,選擇帶著兩個兒子自殺,想就此解決問題。但這對孩子們並不公平,他們的人生還沒開始,不應該因為家中沉重的經濟負擔,而這樣被自己的媽媽結束生命,更慘的是被留下來的大兒子還必需獨自承擔家裡經濟負擔和母親及弟弟過世的消息,自殺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會帶給家人們無限的悲痛,我認為社會局應該積極提供協助,並長期追蹤家中經濟需要資助的家庭,或許這樣能降低這類案件發生的機率,而鄰居及親戚們平時若也能主動關心並給予協助,也能避免這樣的人倫悲劇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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